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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法院:法治筑基生态屏障 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为迎接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提升群众环保意识,8月13日上午,汉滨法院瀛湖法庭联合瀛湖镇环保办、瀛湖镇市场监管所,在瀛湖街道开展“保护生态环境 当好生态卫士”环保普法活动。

全国生态日为每年的8月15日,本次活动围绕生态保护主题展开多维度普法。在活动现场,法庭干警以“两山”理念的实践意义为切入点,结合秦岭汉水生态系统的独特性,重点讲解了瀛湖水域作为区域生态屏障的重要价值。为增强宣传实效,干警选取“打野味”“电鱼”等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析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群众哪些行为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引导大家主动远离破坏行为,自觉守护珍稀鸟类、野生动物等“生态瑰宝”。

同时,干警结合当地生态特点,向群众细致介绍了市域内重点保护动植物的种类、分布区域及保护要点,针对群众关心的“自家林地能否砍伐”“发现污染行为如何举报”等问题逐一耐心解答。

活动最后,法庭干警向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手册,通过面对面的真诚交流,让“保护生态就是保护自己”的理念深入人心。干警们还向现场群众发出倡议:从节约一度电、珍惜一滴水、践行垃圾分类等小事做起,争做生态道德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传播者,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生态兴则文明兴,法治是生态保护的坚实后盾。汉滨法院将持续以“守护绿水青山”为己任,将司法职能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通过在涉生态案件审理中引入“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以司法实践诠释“保护生态就是保护民生”,切实为汉滨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安全屏障。(孙元皓)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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