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民主法治

平利县法院:刚柔并济显法威 善意执行暖人心

8月13日,平利法院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以强制措施,彰显司法刚性;提供必要协助,传递司法温度,生动体现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申请执行人高某于2023年因工受伤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工程责任方甲、乙、丙赔偿高某18万余元,但甲乙丙三人未按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高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启动执行程序,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传唤被执行人,责令其到院执行。面对法律的强制力,被执行人甲、乙均主动履行了义务,法院依法解除了对两名被执行人的账户冻结。被执行人丙按传唤时间拄着双拐来到法院,经询问,了解到丙因受伤骨折,行动不便且无法正常劳动,现无收入来源,确无立即履行全部债务的能力。同时,得知丙尚有经法院判决的到期债权还未申请执行。鉴于此,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过释明法理,申请人同意丙缓期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考虑到丙因腿伤行动不便的实际困难,为确保申请人债权及时实现,承办法官主动引导并协助丙准备申请执行到期债权所需材料,丙快速办理了立案手续,切实将便民服务落实到了实际行动中。(李欣怡)

责编:张颖

编辑:雷利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没有了

已是最早文章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