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分析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基层检察院承担着法律监督与法治宣传的双重职责。如何实现业务工作与宣传工作的有机融合,既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抓手。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两者常因定位差异、资源有限等因素存在协同的困境,如何破解“重业务轻宣传”或“宣传与业务脱节”的困境,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以某某基层检察院为例,在检察院日常的工作中,业务部门往往沉浸在业务工作中,忽视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对于典型案例的宣传,只是按照上级院或者是本院下达的任务数量去被动报送,缺乏主动对接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并且报送的稿件往往质量不高,部分稿件偏离了报送内容要求;同时宣传部门干警也存在着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对于各类短视频平台不能熟练运营,各项新媒体技能掌握不熟练。
二、存在的问题
(一)理念偏差严重
重业务轻宣传,业务部门干警普遍将精力集中在案件办理上,宣传工作被视为是“务虚工作”“次要任务”或“额外负担”,同时业务部门缺乏主动策划宣传内容的意识,总觉得只要把案例报送给宣传部门就行,不考虑案例改编过程中的合理性、违法性、创新性等问题。
(二)沟通机制脱节
业务部门与宣传部门沟通不畅,信息共享滞后,导致宣传内容碎片化、滞后化。据统计,2024年下半年以来,某某基层检察院业务部门与宣传部门共计协同工作50余次,其中业务部门主动对接宣传部门不足5次,主动对接率低于10%,宣传部门向业务部门公开征集素材30余次,业务部门按要求报送不足5次,报送率低于25%,平均每月正式沟通次数不足1次。
(三)宣传形式单一
某某检察院主要依赖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对于“抖音、快手”等流量高的短视频平台运用不足,普法方式单一,缺乏互动性。据统计,2024年下半年以来,该院发布信息数量共计1300余条,其中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数量336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数量307条,微博发布信息数量569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余条,抖音、快手等其他平台均未开通账号。各类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大部分以文字形式为主,且篇幅较长;发布的信息中主要以会议纪要、外出普法、以案说法等类型为主,叙述方式单一枯燥,外出普法活动也完全依赖“摆摊普法”“讲座授课”两种方式,内容实用性较低,并且线下普法活动中以单向传播为主,90%的时间均用于讲解,缺乏一定的互动性。
(四)缺乏专业人才
宣传部门缺乏既懂业务又擅宣传的复合型人才,宣传内容专业性与通俗性难以兼顾。宣传部门的干警缺乏专业工作能力,以该院为例,该院从事宣传工作的干警共有5名,其中只有2名本科所学专业和宣传工作有些许相关,其余3名本科所学专业均与宣传工作相差甚远。对于各类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缺乏专业能力,距离成为独当一面的宣传骨干存在较远距离。
三、下一步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构建“业务+宣传”一体化机制
一是成立由检察长牵头的“业务宣传联动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策划宣传重点。二是建立“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宣传”制度,要求业务部门在案件办结时同步提交宣传建议,由宣传部门提炼普法价值点。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内部信息互通机制,业务部门定期提供案件进展、典型案例素材,宣传部门同步策划选题,推动典型案例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
(二)创新宣传模式,提升内容精准度
一是以业务成果赋能宣传素材,围绕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群众关切领域,制作短视频、漫画等融媒体产品。例如某市检察院“未检云课堂”项目 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案例改编成动漫课程,覆盖辖区中小学,实现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双提升。二是通过问卷调查、社区走访收集群众法治需求,针对不同群体(如企业、学校、乡村)定制宣传内容。三是定期开展宣传效果调研,通过新媒体互动数据等分析群众关注焦点,调整宣传策略和方向。
(三)完善保障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一是将宣传成效纳入业务部门考核,设鼓励业务骨干参与宣传策划;二是设立“融合创新奖”等宣传奖项,对新媒体作品获省级以上转载或阅读量超1万+的创作者,优先推荐评优评先。
(四)培养专业人才,组建复合型团队
一是引入外部专业力量,与融媒体、专业媒体公司合作开展宣传技能培训,培养专业的宣传技能性骨干;二是组建“业务+宣传”复合型团队,从业务部门选拔3至6名能办案、会表达”的青年干警成立“融媒工作室”,培养“既能办案、又会讲故事”的复合型人才。
(五)借力数字技术,提升融合宣传效率
一是挖掘业务数据中的宣传热点(如某类案件同比上升趋势),分析辖区群众关注热点(如养老诈骗、劳动争议),定向推送相关案例解读。二是建立沟通平台,业务部门“一键投稿”,上传案件素材时可勾选普法重点、隐私脱敏建议等;宣传部门“智能匹配”,自动关联相似案例,推送舆情热点关键词,形成宣传方案。三是引入检察版AI工具,自动生成案件宣传初稿、提炼法律要点,宣传干警仅需审核修改,节约70%基础文案时间。
四、结语
基层检察院业务与宣传的深度融合,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为民理念的具象化实践。基层检察院要打破“业务本位”思维,以宣传放大法治声音、以业务夯实宣传根基,要打破部门界限、创新传播形式、扎根群众需求,才能让法律监督职能“看得见”、法治声音“听得进”、检察形象“立得住”。(作者:定边县人民检察院 张晓彤)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