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6月19日,黄龙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和宣传活动。
会上,宣读了《中共黄龙县委文明办关于印发学习宣传〈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会议原文学习了《条例》重要内容,重点解读了自觉遵守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交通安全与秩序、旅游文明、网络文明、家庭文明、文明饲养宠物等行为规范,特别强调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必要性和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做《条例》的践行者。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条例》的内容,做到熟知条例、自觉遵守条例,养成良好习惯,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引领者,不断提升应急干部职工文明素养。要带头宣传,做《条例》的传播者。全体干部职工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朋友圈等多种形式,向身边的人宣传《条例》重要内容,呼吁大家遵守公共秩序和公共礼仪,爱护公共财物,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会议强调,要示范引领,做《条例》的维护者。全体干部职工要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纠正不文明行为,对破坏环境卫生、损坏公共设施、浪费公共资源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为黄龙的文明建设添砖加瓦。(贾艳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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