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村口!一辆摩托车转弯过急,与路旁的小轿车发生剐蹭。只听“哐”的一声,小车前保险杠连同防撞梁直接脱落,零件散落一地。
神奇的是,摩托车骑手站起身来拍拍衣服,人一点没伤。而车主王先生下车一看,心疼得直跺脚:“这车损害成这样,修起来得好几千啊!”
双方都没报警,而是不约而同来到了村委会,因为他们知道,村里有来自县法院的驻村干部,办事公道、说话有理。
干警张先怀和兰明文都是平利法院派驻尚家坝村帮扶乡村振兴的工作人员。二人了解情况后,立即联合村委曹书记展开调解。先查看现场,明确摩托车驾驶员老李负全责;随后再查看车辆损伤,评估维修费用。
“我认责,但我真拿不出六千块钱……”老李低着头,语气无奈。他是附近打零工的村民,经济确实紧张。
驻村干部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换位劝导:“王叔,您是车主,损失摆在眼前,该赔的不能免;但对方不是逃避,而是困难,咱能不能给点空间?”
随后的一番“冤家宜解不宜结”“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好言相劝,让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慢慢缓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老李赔付2000元,王先生也主动表示愿意承担剩余费用,并放弃追责。
“本以为这事要闹很久,没想到在村委会坐着喝杯茶就解决了。”王先生感慨道。
这场没有警笛、没有诉讼的小事故调解,靠的不只是法律条文,而是驻村干部下沉一线的耐心与智慧。他们把法律上的公正,化成了村口的温情。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
在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正是驻村工作队把冰冷的法律条文,化作了温暖的乡间调解,用脚步丈量民情,以智慧化解纠纷,才有了让“小事不出村”的治理智慧在广袤乡村落地生根。(张先怀 兰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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