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石泉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严格按照县巩固衔接办工作要求,结合“三个年”活动,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主管监管责任,加强协作、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石泉县财政局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飞同志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主任苗露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佑刚同志、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周从喜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乡村振兴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完善工作机制。印发了《2023年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财政职能职责,对驻村帮扶、项目资金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整治内容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次,成员协调会议2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和周密安排。
按时报送资料。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每月按时向县巩固衔接办上报上月工作情况和下月重点任务清单,针对查出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思想深处查找原因,全面整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工作弱项,严堵漏洞,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实行“拉网式”排查,全力解决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共查出1个项目资金问题,已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治措施,待项目经过汛期完成审计验收后,完成问题整改。无群众信访举报。通过网络新媒体宣传报道2次,引导干部群众关注专项整治。
下一步,石泉县财政局将统筹力量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自查自纠,解决群众身边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动整改成果持续发挥积极作用。(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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