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质效,宁陕县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从项目申报、资金支出、监管及绩效等环节入手,全链条规范资金管理,推动农村公益事业提质增效。
规范流程,夯实项目基础。通知明确“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四级申报机制,要求各镇指导村委会提前谋划项目,做实前期准备,提交“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及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精准落地。
提速增效,严控支出节点。各项目单位需在收到资金文件15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优化支付方式,避免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建立月报制度,要求项目单位每月3日前上报实施情况,确保3个月内竣工率、验收率及预算执行率超60%,6个月内全面完成建设及资金支出任务。
严管监督,筑牢资金防线。实行“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原则,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公开透明管理,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县财政局将通过定期检查等方式督导项目,检查结果全县通报。
闭环管理,强化绩效导向。项目竣工后及时验收交付,建立资产管护台账,明确管护责任。同步规范资料归档,按清单整理专档。实施单位需在项目完成1个月内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将评价结果、资料报送质量及督导情况纳入后续预算安排、政策优化的核心依据。
据悉,宁陕县财政局近年来通过细化管理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督导检查、狠抓问题整改等一系列举措,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将资金精准高效直达民生领域,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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