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扫码关注加好友扫码进群……即可领取小礼品,行走在街头路边听到这样的“好事”是不是会很心动?殊不知这是陷阱
案情回顾
重庆的小王、小李、小红等人组成“地推”团伙,在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平利县、汉滨区、紫阳县境内进行“地推扫码”生意。他们在广场、小区等人流量密集地区,以送保温杯、洗衣液等小礼品为由摆设地摊,引诱群众扫描从上线处获取的二维码,进入微信群,在群内实施诈骗。
他们用发红包的方式引诱群众下载涉诈APP进行刷单,每成功建立一个微信群,三人便各有120元“报酬”。后来,三人到紫阳县实施诈骗时被紫阳县公安局当场抓获。2024年11月,紫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2024年12月,紫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王、小李、小红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依法应予惩处。小王、小李、小红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三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并及时缴纳了罚金,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从宽处理。
最终判决如下:被告人小王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小李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小红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法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多半是陷阱。近年来,“地推扫码”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一种新的诈骗手段,面对现在街头路边越来越多的通过扫码关注、扫码进群等方式赠送小礼品的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也要谨记法律的红线,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可能就会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也会依法受到法律的严惩。(陈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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