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信访问题产生的源头,也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基础。检察机关的信访接待是直接面向广大群众的”窗口”,而信访工作又是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着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工作。当前,面对人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矛盾的新问题、新特征,检察机关如何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社会大局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成为基层检察机关应该思考的问题。下面,本人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发挥“窗口”作用,耐心细致接访
控申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的职能部门,只有不断分析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立足职能,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与正义,才能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控申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说,分析当事人的心理,做好思想工作,从不同的角度帮助当事人分析事情的利害关系,帮助他们理清思路,化解矛盾。要借助12309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做好检察机关日常接访工作,力争将违法信访化解在萌芽状态,还要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尤其是对发生的突发性、群体性的来访事项需注意保护、稳控现场,避免事态扩大,必要时固定相关证据。
二、强化办案质效,严格源头管控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规范办案程序,确保案件办理的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建立类案检索和同案同办机制,避免因执法尺度不一引发信访问题。加强对立案监督、民事诉讼监督等群众反映强烈领域案件的质量管控。全体办案人员要树牢立检为公的初心宗旨,守好司法公正红线,通过精准履职减少办案瑕疵,从源头上降低信访风险。同时,办案人员在信访接待、案件办理、答复反馈等各个环节,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信访人解释法律依据、办案流程和处理结果,发放释法说理文书,让群众“听得懂、能接受”。对不理解处理结果的信访人,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工作,避免简单粗暴答复引发对立情绪。
三、加强协作配合,构建信访合力
检察机关要不断完善与公安、法院、政府信访职能部门以及与乡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形成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互通联动信访工作合力。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离得近、消息灵、信得过”等地缘、属缘、亲缘优势,避免出现因工作配合不协调而引发的上访案件。
四、畅通诉求渠道,让群众诉求有门
基层检察机关要构建多元化、全覆盖的信访服务网络,确保群众诉求依法顺畅进入法治轨道。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整合实体窗口、网上平台、热线电话、掌上APP等渠道,实现信访事项“一站式受理、一体化办理”。严格执行诉访分离原则,对信访事项精准分类,明确管辖权限和受理标准,杜绝无故提高门槛或增设额外条件。对群众来件做到件件有回复,明确办理时限和答复期限,给足群众“安全感”。
五、深化法治宣传,引导群众理性信访
法治宣传是信访工作的重要支撑,基层检察机关需加强法治引导,营造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从思想上减少无理信访、重复信访。组建法治宣讲队,通过“法治进社区”,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并针对性的讲解《信访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聚焦信访高发领域,选取典型案例开展“沉浸式”法治课堂,解析依法信访与违法信访的界限,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理念。当然,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扰乱信访场所秩序、煽动聚集闹事等违法信访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移送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同时,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向社会传递“信访有渠道、违法必追责”的信号,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基层检察机关做好信访工作,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责任。唯有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以机制创新赋能、以责任落实护航,从源头预防、受理、办理、监督、宣传等各个环节精准发力,才能妥善做好信访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许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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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