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旗帜、道路、国家政治安全。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力量,肩负着运用法治力量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守牢自身意识形态安全的“双重责任”。进入新时代,检察机关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将意识形态工作深度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构建责任明晰、措施具体、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政治保障。为保证检察人员政治可靠、对党忠诚,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提出以下思考路径: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理论武装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党课宣讲、理论辅导、中心组专题研讨、支部组织生活会、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革命传统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把坚定理想信念与脚踏实地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立检为公的信念,在奋斗和奉献中实现价值。
(二)创新学习教育形式。打破“读文件、念报告”的传统模式,开展“案例教学+情景演练+实地研学”三位一体的学习活动。选取意识形态领域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件性质及原因,让干警在办案实践中感悟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干警应对网络舆情以及错误思想、言论的能力,提升干警抵制诱惑及歪风邪气的判断力。充分利用红色教育资源,组织干警开展实地研学,走进革命圣地、廉政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强化责任担当。同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融入日常,通过主题演讲、知识竞赛、文化展板等形式,让爱国、敬业、诚信、公正等价值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把班子和队伍建设作为主线任务,确立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素质较强的用人导向。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业绩的工作思路,以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及党风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努力打造钢班子、铁队伍。坚持中心组学习、民主评议党员、述职述廉、“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改进班子成员和队伍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学习作风,努力实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严格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确保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引导干警加强自我约束,锤炼党性修养,用心涵养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情怀,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压实责任链条,构建管理责任
(一)明确层级责任清单。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根本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明确党组主体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部署、抓督查、抓问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将意识形态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的责任链条。
(二)健全制度保障机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制度,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重点研判重要案件、重大舆情和敏感时间节点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健全情况通报制度,每年在全院范围内开展1-2次意识形态工作通报,将履职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评议。
(三)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加强干警日常管理,对责任落实不力、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区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考核降级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责必担、失责必究”的鲜明导向。
三、守牢主阵地,健全管控格局
(一)严格媒体阵地管理。规范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的管理,实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编辑、部门负责人、宣传部门三级审核责任,杜绝不符合检察机关身份的言论发布 。建立内容发布台账,对所有发布内容进行备份存档,保证可溯源可查找。创新宣传形式,围绕高质效办案、司法为民等主题,制作短视频、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
(二)强化网络阵地管控。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建立“专人监测+技术预警+快速处置”的网络舆情防控机制。明确专人担任舆情监测员,运用舆情监测系统对各类网络平台进行监测,重点关注涉检案件热点话题。建立舆情分级响应机制,按照舆情紧急程度设置分级回应程序,重大舆情立即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严格检察人员网络行为管理,严禁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传播敏感信息,定期开展网络行为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 。
(三)规范线下阵地管理。在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普法宣传中,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融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传播法治理念和正能量。严格管理检察内网、涉密载体,建立涉密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因信息泄露引发意识形态风险。规范对外交流合作,对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交流活动,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明确发言口径,坚决抵制错误思潮渗透。
检察机关要不断强化思想引领、守牢主阵地,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许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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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