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滨法院恒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释法明“礼”,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为纠纷按下了“终止键”。
熊某与姚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相恋后举行了订婚仪式,熊某向姚某支付了彩礼、见面礼、红包、“三金”等费用。订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最终决定分开。然而,在彩礼花费的返还问题上,双方分歧较大,协商多次无果后,熊某将姚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彩礼等款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熟悉案情、梳理焦点,研判调解策略,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类案件矛盾比较尖锐,为妥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数次打电话与当事人沟通后,决定组织双方调解。
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详细释明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中涉及“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条文,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姚某同意当庭向熊某返还彩礼和“五金”首饰共计50000元,双方矛盾就此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唐涛)
责编:张颖
编辑: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