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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做实做优群众来信来访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途径,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显著成效。

畅通渠道,搭建检民“连心桥”

为确保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畅通无阻是有效化解矛盾的前提。该院积极构建多元化、便捷化的信访受理格局。畅通传统渠道。规范设置群众来访接待大厅,配备必要设施,为来访群众提供安全、温馨的环境。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确保每一封群众来信、来访,回复、答复率100%。拓展网络渠道。大力推广使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引导群众通过网站等途径反映诉求,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安排专人处理网上信访事项,确保线上诉求线下落地落实。完善便民措施。积极探索开展上门接访、带案下访,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真正倾听民声、化解民忧、赢得民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提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规范办理,提升信访处置质效

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信访事项办理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公正处理。严格落实“件件有回复”。对收到的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均在七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告知受理情况。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导入法律程序办理;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其向有权机关反映,并提供必要协助。深化案件化办理机制。对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立案监督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办理,全面调阅卷宗、核实证据、询问证人,必要时举行公开听证,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申诉人信服。强化过程沟通与释法说理。在办理过程中,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告知案件进展,耐心解答疑问。在作出处理决定时,注重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释法明理,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聚力化解,推动矛盾实质性解决

不仅满足于程序结案,更致力于推动信访矛盾的源头化解和实质性解决。突出领导包案化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积案,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由院领导带头审查卷宗、接待信访人、主持听证会、协调解决方案,以上率下推动问题解决。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借助第三方力量促进矛盾化解。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衔接。对于因案件导致生活陷入急困的信访人,依法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形成化解矛盾、纾困解难的合力,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源头。

该院有效提升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水平。下一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为民服务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履行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使命。 (陈凡)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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