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民主法治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兜牢民生底线

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干警在日常接访中发现曹某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干警及时到其家中、村委会全面了解其真实情况,曹某某家主要靠务农维持生活、外出务工收入,因一起刑事案件受伤后,干不了重活,不能再打零工或外出工作,家庭生活陷入困难。其当时来访请求检察机关监督民事执行,但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被告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被告人家属代偿一部分医药费后,也无赔偿能力。

该院在经调查核实后认为曹某某是困难妇女,属于重点救助对象,迅速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联合上级院及时为曹某某送去司法救助金。坚持司法救助救急难、扶危困,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即救,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急解难”“雪中送炭”民生司法保障,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也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行司法救助只能,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走出生活困境的检察担当。(李宗叶 雷萍)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