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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人民法院:受雇致残获赔难 巧用担保促和解

7月22日,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获赠一面印有“秉公执法写正义 高效执行解民忧”的锦旗。申请人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为民办事的好法官!”

2021年,任某某受雇于安康某建筑劳务公司从事木工,在使用电锯时,导致右手拇指受伤致残,经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然而,公司在支付部分费用后便不再担责。任某某作为家庭的顶梁柱,受伤后不仅丧失劳动能力,更因高昂的治疗费用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该公司需向任某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任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执行小组,考虑到任某某因伤致残导致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开通工伤维权“绿色通道”,通过线上网络查询及线下实地走访,发现某建筑劳务公司早已人去楼空,主要负责人杳无音信,该公司账户亦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此时任某某在安康某工地发现被执行人公司法人胡某行踪,执行干警迅速将其传唤至执行局,耐心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从情理出发,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任某某实际生活困境。但胡某仍态度消极,心存侥幸,辩称自己并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因管理问题已停止经营,无财产履行给付义务。

面对困境,执行干警转换思路:认为被执行人公司目前确无偿还能力,可以引入执行担保。于是,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第三人作为担保人,为被执行人公司的赔偿义务提供担保,承诺分期支付赔偿款;若担保人未按约定履行,任某某申请法院直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任某某在充分了解执行担保制度的效力和保障后,同意了这一方案。

和解协议签订后,执行干警持续跟进协议履行情况,担保人积极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赔偿义务,最终任某某全额拿到了23万余元赔偿款,这起关乎劳动者生存权益的“骨头案”得以圆满执结。

本案的成功执结,展现了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智慧与担当。面对“执行难”,通过引入执行担保措施,既为弱势群体兜底,又防止企业逃避债务,确保工人“救命钱”及时到位,同时推动执源治理,引导企业通过担保主动履行义务,减少对抗性执行。下一步,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探索柔性执行机制,让每一位劳动者的维权之路走得更踏实、更有底气。(宋飞、王蕾)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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