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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法院: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彰显诚信正能量

“法官,我申请方某离婚纠纷案,方某已经把钱通过支付宝转给我了,一共是30000元,我给你们说一声,谢谢你们!”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在被执行人方某主动兑付执行款后,向平利法院办案人员感谢说道。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方某离婚纠纷案,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某向平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方某给付女儿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的抚养费10000元,以及偿还申请执行人李某20000元。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方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后,方某称会主动履行。隔天,申请执行人李某便到平利法院称方某已向他转款。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法官寄语】

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是被执行人自愿遵守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一种自觉态度,体现了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是尊重法律的积极表现。案件执行不仅需要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更需要每一位公民的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践行诚信守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卢楠)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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