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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人民法院:用法律守护少年的你

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3月12日植树节当天,清涧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李浩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清涧县第六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护航成长”主题宣讲,为孩子们播下法治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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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同学被孤立,我们该怎么做?”“开玩笑和校园欺凌的界限在哪里?”……课堂上,法治副校长李浩以“什么是欺凌”引发思考,用通俗语言讲解欺凌的表现形式与法律后果,强调“起侮辱性绰号、孤立同学”同样构成伤害。结合真实案例,他告诫学生:年龄不是“护身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互动环节气氛热烈,“给同学起外号算不算欺凌”“遇到欺凌怎么办”——孩子们争相抢答,在问答中学会勇敢说“不”、及时求助。法治副校长李浩寄语大家: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活动最后,清涧县人民法院向学校赠送雨衣、笔袋,寓意用法治遮风挡雨、用知识书写未来。法治副校长李浩勉励学生:“你们遵纪守法,就是在为自己的未来‘植树造林’。”

下一步,清涧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常态化,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内容,为构建平安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注入司法力量。(李   浩)

责编:杜鹏飞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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