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要报复申请人,看紫阳县法院执行法官如何破局?
基本案情
紫阳县城关镇的周某与同镇的门某系朋友关系,2024年2月,门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周某借款,周某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分多次向门某转款共计35000元。后经周某多次催要借款,门某一直推诿不还。2024年10月30日,双方在紫阳县诉调对接工作室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门某于2024年11月5日前归还5000元;2024年12月1日前归还15000元;2025年1月19日前归还15000元。后门某未按期履行,2024年12月,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门某名下无足额财产。执行法官联系到门某,门某称先履行5000元,后续分期履行。不日,周某向法官反映,门某私下联系到她,扬言报复,执行法官宽慰周某:“你放心,我们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
2025年1月7日上午12:40,周某来电:“法官,不好意思,这个点给你们添麻烦。我们找到门某了,他刚到紫阳某处。不知道你们有空没?”执行法官当即回复:“把人看好,随时联系,我们马上出发。”挂断电话,执行法官组织干警火速赶往现场。待警车驶至门某旁,法官与法警下车询问门某姓名,尚未等法官表明来意,门某便主动说:“我是门某,你们来是为了周某的案子吧,我立即履行。”听闻此言,执行法官示意周某来现场收钱,门某当场便将下欠的30000元转向周某,该案履行完毕。
待相应手续完善后,执行法官在现场将威胁恐吓申请人的法律后果向门某进行了释明: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现场执行,原本打算追究门某相应责任,但念门某态度良好、积极履行,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不追究其他责任,但倘若再有违法行为,将在职权内依法处理。后提醒周某提高防范,遇事及时报警。
返程途中,法官打趣道:“申请人打电话那会我刚起端碗准备吃饭,结果饭也没吃成,等会我请你们吃蒸面。今天周某拿到钱也能过一个好年了。如果我们办的每一起案子都能这样最终执行到位,那我们少吃几顿饭做梦也能笑醒。”车上一阵笑声。
法官说法——紫阳县法院承办法官:蔡腾飞
年关将近,执行法官提醒各被执行人,若想过个安心年,就主动联系法院履行。同时提醒各申请人,若能配合法院找到逃避履行的被执行人,将会加快执行进度。请各申请人想方设法提供被执行人去向及财产线索,千万不敢案子申请法院执行就撒手不管。(惠凯旋 赵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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