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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法院:十案同解,化解首批支持起诉案件

4月7日,岚皋县人民法院南宫山人民法庭一缆子化解了十起运输合同系列纠纷。此系列案是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施行后,该院化解的首批支持起诉案件,成功维护了诉讼能力较弱这一当事人群体的合法权益。

此系列案中,被告周某承包了一项工程,雇佣原告吴某等十人为其提供材料运输,双方口头约定运输费用计算方式、结算日期。到了约定结算期后,周某却一再拖延,拒不支付运输费用。

吴某等十人都是农民工,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遂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岚皋法院南宫山法庭受理后,通过“绿色通道”为其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帮助其提交、梳理相关证据材料,耐心指导完善起诉手续。因该案是系列案,被告为同一人,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南宫山法庭负责人吕秦阳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一缆子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吕秦阳一方面向被告说明法院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群体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的坚定态度,也详细说明强制执行、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法律风险,以及对其承包工程、个人信誉带来的长远影响。同时,详细了解被告实际经济状况、工程进度、回款周期等,协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支付方案。另一方面,为十名原告逐一核对、计算运输费,细致分析被告的还款能力,用“放水养鱼”的道理,向十名原告争取一定的缓冲期。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三个月内将付清全部运输费。

调解结束后,吕秦阳就此案为十名农民工开展了专题法治辅导,提醒农民工在工作、提供劳务、提供运输服务时要注重签订书面合同、增强证据意识。同时,也介绍了法院“绿色通道”窗口,讲解弱势群体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不仅可以随时通过“绿色通道”咨询,还能获得一站式诉讼服务。

十案同解,温情守护。此系列案中,岚皋法院利用“绿色通道”,为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群体提供了“一站式”贴心司法服务,切实提升诉讼服务效率水平,发挥先行调解优势,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成本,充分展现了法院对弱势群体“撑腰”的责任担当。(李文浩)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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