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永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迅速介入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的后续处置工作。此前,被执行人在刑满释放后,一直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赔偿义务,双方矛盾累积、僵持不下。
永寿法院收到线索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行干警、调配法警力量,赶赴被执行人所在地推进强制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后,并未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秉持“调解为先、疏导为主”的策略,全面梳理案情,结合已掌握线索查找执行切入点,并深入核实案件实际情况。经了解,被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无一次性偿付能力;即便申请人已让步赔偿款数额,被执行人履行意愿仍较为消极,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双方的情绪也愈发焦躁。
面对双方诉求差距大、对抗情绪明显的难题,执行干警毫不气馁,反复研判案情细节,探寻矛盾化解突破口。后续执行中,干警采用“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对双方开展多轮释法明理与情绪疏导:一方面向被执行人严肃阐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及信用惩戒影响,引导其正视义务、珍惜信用;另一方面与申请人多次沟通,转达对方实际困境,争取其理解。
干警们放弃休息时间,持续通过电话沟通、上门协调、邀请村委会参与调解等方式,不断拉近双方分歧。经过长时间、多轮次的耐心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随后,被执行人在家属和亲友的帮助下,将全部案款筹措到位并当场履行完毕,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此次执行,永寿法院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素养,通过细致工作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与申请人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与社会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矛盾化解,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坚持能动执行的生动实践。(耿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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