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6年,家住紫阳县蒿坪镇的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大妈(75岁)借款30000元,王大妈多次催要,李某一直没有归还,无奈之下,王大妈于2024年将李某起诉至紫阳法院,要求李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经过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王大妈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判决后,李某并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王大妈向紫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2026年1月,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紫阳县法院洄水法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短信方式,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如实申报个人财产状况。然而,李某始终未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也未按照规定期限报告财产情况,刻意规避执行。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迅速开展财产查控工作,通过全面查询李某的银行账户、金融账户等财产信息,发现其名下存有少量存款。法官当即依法对该笔存款予以划扣,并第一时间将执行款项兑付给申请执行人王大妈,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严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限制高消费决定,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依据王大妈的申请,通过法院官方抖音账号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借助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在持续不懈的追查下,承办法官经过多方摸排、细致核查,最终成功查询并依法提取了李某名下保险的现金价值,将案件剩余执行款项全部执行到位并足额兑付给王大妈。
在顺利拿到全部执行款后,年迈的王大妈心怀感激,在儿子的陪同下专程来到洄水法庭。一见到康法官,老人便激动地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满含热泪动情地说道:“康法官,太感谢你了!我年纪大了,一路坐车过来晕车难受,可就算这样,我也一定要当面把锦旗送到你手上,才能表达我最真切的谢意!”
老人强忍身体不适,坚持亲手将锦旗送到法官手中,这份朴素真挚、执着滚烫的感恩之心,如同一缕温暖和煦的冬日阳光,照亮了法庭的每一个角落,也温暖了司法为民的每一个珍贵瞬间。
法官提示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会依法采取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旨在通过社会联合监督机制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许姗姗)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