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民主法治

潼关县检察院制定印发《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综治中心为平台,推动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潼关县检察院制定印发《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入驻县级综治中心的职能作用、重点工作和相关体制机制,为深入推进检察“双进”走深走实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今年以来,潼关县检察院认真做好县级综治中心入驻工作,目前已实现2名正式干警县级综治中心常驻,5名检察干警全县五个乡镇包镇联村联络员全覆盖。依托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对群众信访事项进行初步受理分流,在加强释法说理、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借助综治中心“桥头堡”作用,尽最大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不等不拖,靠前解决。通过接访和法制宣传等方式累计服务群众55人次,解决法律问题和咨询13件,答复率均为100%。依托综治中心移交的线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国家司法救助1件,发放救助金1万元。

下一步工作中,潼关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依托综治中心数据集成优势,深化检察能动履职,将检察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张乐乐)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