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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中共延安市委平安延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表彰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县区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获评2023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近年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理念,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协同履职,为平安洛川建设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今后,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发有为,履行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职责,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平安洛川、法治洛川提供高质量检察保障。(贾文娟)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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