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检察官权责清单落地落实,切实增强检察人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8月25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和员额检察官谈话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家锋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点难点问题的答复意见》《陕西省县级检察院检察官司法办案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等,通报了上半年“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及权责清单落实情况。朱家锋围绕“聚焦公正司法,提升办案质效”核心主题,就落实“三个规定”“检察官权责清单”工作进行谈话提醒,与会员额检察官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及法治洛南建设不断深入,检察办案廉政风险与案件质量风险也愈发需要高度重视。在当前阶段,部分员额检察官仍存在“三个管理”认识不深刻、《权责清单》履职不到位、“三个规定” 铁规禁令入脑入心不深、重大事项填报主动性不足等问题,全面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权责清单至关重要。
会议强调,员额检察官作为检察办案的“主力军”,其履职能力直接关系检察工作整体质效,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要以“政治铸魂”强化自身建设。将政治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把落实“三个规定”及《权责清单》作为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深刻认识“三个规定” 是抵御廉政风险的“防火墙”、《权责清单》是压实司法责任的“硬标尺”,主动将纪律要求融入日常言行,坚决杜绝“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打折扣”的问题。以更高标准约束自身,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在任何办案环节都不触碰“三个规定”红线,不逾越《权责清单》边界,以过硬的政治素养保障司法公正的正确方向。
要以“专业赋能”提升业务能力。紧扣《权责清单》明确的办案职责、审批流程与追责情形,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与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同时强化对“三个规定”填报规范、甄别标准的学习,熟练掌握不同场景下“重大事项”的界定与记录方法,破解“权责不清”“不会填、不愿填”难题,以专业能力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见效、《权责清单》精准执行。
要以“实战提能”积累实践经验。立足检察办案实际,不断深化对“三个善于”的实践认知,提升对“三个规定”及《权责清单》的理解与运用水平。针对办案中可能遇到的“人情干扰”“权责交叉”等问题,主动总结同类案件的处置经验;针对《权责清单》中复杂案件的权责划分,通过疑难案件研讨、典型案例复盘,积累“精准用权、规范担责”的实践经验,避免因经验不足导致“该担责不担责、该报告不报告”的情况,切实将制度要求转化为办案实效。
要以“廉洁立身”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将“三个规定”与《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一体践行,在办案中坚决抵制“围猎”诱惑,主动向亲友、同事宣传“三个规定”的严肃性,从源头减少干预司法的情况;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行办案职责,不滥用检察权、不推诿应担责任,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和“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办理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要以“统筹发力”实现“三个效果”统一。将落实“三个规定”及《权责清单》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的重要保障。在办案中,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排除外部干扰的同时确保案件依法独立办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明确办案权责与质量标准,及时避免因履职不当导致案件质量问题。同时,要从服务法治洛南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履职尽责,通过规范办案、严格执纪,让每起案件的办理都经得起法律、人民与历史的检验。(王小娟、张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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