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汉阴县财政局聚焦解决村干部报酬不按时发放问题,立足财政工作职能,牢固树立“三保”优先理念,不断完善制度细节,采取三项举措,实现村干部工资和村级运转经费“双促进”。
高度重视,强化保障。汉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汉阴县村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保障标准相关文件的标准和范围,切实做好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将村级组织经费足额列入年初预算,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予以落实,专款专用,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2024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村干部报酬财政保障资金6900余万元,为村干部工资足额发放筑牢坚实根基。
夯实责任,优化流程。打通发放“快车道”,优化“乡镇申报—县级拨付”闭环管理流程,严格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减少中间梗阻。工资直接打入个人“一卡通”账户,实现“流程可追溯、发放高效率”,严格落实每月15日前发放村干部基本补贴,绩效补贴部分则按照有关部门的考核结果发放。通过这些具体措施和办法,有效保障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提升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
加强监管,确保实效。汉阴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汉阴县强化镇级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十个严禁”的通知》,村级组织经费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擅自统筹调剂、挪用或滞留延压,对拖延发放、截留挪用等行为严肃追责,严格审核资金申请及发放资料,惠农惠民资金必须按时足额直达群众账户,实行透明化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下一步,汉阴县财政局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充分激发和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为推进汉阴县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财政力量。(陈一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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