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杜锦玉文史影像资料捐赠仪式在文化馆举行。已故米脂籍著名音乐家、歌唱家杜锦玉的妹妹杜锦凤,儿子王康、儿媳王燕平、县文旅局局长常彦斌、副局长杨军,以及文化馆全体职工出席了会议。
仪式上,杜锦玉家属向文化馆捐赠了杜锦玉生前保存的照片、文献、实物等珍贵资料,并逐一对资料对应的史实进行了讲解。常彦斌局长向杜锦玉家属对家乡文化事业发展的热心与支持表示感谢。表示一定会对捐赠资料妥善保存,善加利用。据悉,部分资料将在博物馆米脂婆姨展馆、米脂文学馆面向公众展出。
杜锦玉,米脂婆姨的代表人物之一。原中央歌舞团独唱演员,合唱队队长,中国戏剧家、音乐家协会会员。陕北民歌《赶牲灵》原型和首位在公开舞台演唱者。是同才旦卓玛、王昆、郭兰英等是同一时期的歌唱家。
1926年出生于米脂县城,1943年在鲁艺文艺团学习,受到田芳专家指导。1944年到绥德文工团任演员,在《李兰英翻身》、《白毛女》、《穷人恨》等剧中饰主角,一次演出《白毛女》时,由于喜儿一角演得活灵活现,让戏台下看戏的一个小战士要拉动枪栓毙掉“黄世仁”。
期间,民歌艺人张天恩在目睹了杜锦玉与王元方的爱情经历,诞生灵感,创作了脍炙人口的民歌《赶牲灵》。1953年在西安歌舞团任歌剧演员,在《小二黑结婚》、《走上新路》中饰主角,并获西北文化部演员甲等奖。在全国第一届音乐周独唱了《赶牲灵》等陕北民歌灌了唱片在全国发行,1957年调中央歌舞团任独唱演员。1963年出访苏联、波兰、罗马尼亚、蒙古等国演出。(供稿:米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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