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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科技馆荣获陕西省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

近日,陕西省科协发布了《关于陕西省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情况的通报》,延安市科技馆喜获“先进单位”。

2025年3月至5月期间,延安市科技馆依托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策划开展各类科普活动304场服务各类人群43379人次(其中:开展科学实验展演13场,科普短剧展演7场,主题活动5场,科普讲座1场,主题展览1场,科普放映24场,科学家精神专题展览辅导19场,科学课191课时,机器人竞赛培训25期,志愿者培训11期,流动巡展7站)。同时场馆坚持免费对外开放,接待公众50916人次。活动期间累计科普服务公众94295人次,科普效益显著,受到省科协肯定并表彰。

下一步,延安市科技馆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全市科普主阵地作用,持续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精品科普活动,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服务青少年科学思维和科学精神培育,服务全市科学素质提升。(供稿:延安市科技馆)

责编:杜鹏飞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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