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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环境分局:争当秦岭生态卫士 共建美丽幸福洛南

阳春三月,秦岭草木蔓发,春山可望。在第48个植树节当日,洛南县环境分局联合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林业局、第六中学及蓓蕾幼儿园,在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共同开展了“以植代偿,用心复绿——3·12生态损害修复植树行动”。此次活动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国土绿化行动深度融合,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出资购买苗木并参与植树,以实际行动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为秦岭生态安全屏障再添新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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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伊始,洛南县环境分局发出倡议,呼吁大家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参与生态修复行动。活动现场,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大家分工协作、配合默契,挥锹铲土、扶苗填坑、踏土浇水,每一道工序都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经过一上午的辛勤劳作,30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秦岭红豆杉与76株红梅在基地内错落有致地“安家”。这些新栽的苗木不仅为春日的秦岭增添了勃勃生机,更标志着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从“纸面判决”真正落实到了“地面修复”,实现了法律效果、生态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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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洛南县牢固树立“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工作理念,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作为守护秦岭的重要抓手。自2021年以来,全县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0起,涵盖林木资源破坏、野生动物保护、水产品及环境污染等多个领域,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洛南县环境分局连续两年被市生态环境局评为“生态损害赔偿先进集体”。同时,县人民法院依托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和洛河源府院联动补植复绿基地,创新探索出替代性修复模式。通过引导赔偿义务人通过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有效实现了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改善。

下一步,洛南县将持续深化生态损害赔偿改革,不断创新修复方式,以更务实的举措,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奋力谱写天蓝、山绿、水清的美丽洛南新篇章。(供稿:洛南县环境分局)

责编:杜鹏飞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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