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泉县公安局接到辖区群众王女士(化名)报警,称其通过网络交友平台认识的“投资好友”以“黄金投资理财”为由,诱骗其购买价值4万5千元的黄金并邮寄至指定地址,后续对方失联,自己才发现被骗。
案情回顾
王女士平日喜欢在网络交友平台分享生活,不久前,一名自称“李某”的男子主动添加其为好友。“李某”谈吐得体,不仅每日关心王女士的生活起居,还时常分享“投资理财心得”,并晒出自己的“盈利截图”,逐步获取了王女士的信任。

相处一段时间后,“李某”向王女士推荐了一个“内部黄金投资渠道”,声称“黄金保值性强,现在是投资窗口期,投入后短期内就能获得30%以上回报”,还以“规避监管、降低邮寄风险”为由,特意指导王女士将购买的黄金首饰装入茶叶桶内,再通过快递寄往指定地址,谎称“这样不易被察觉,安全无风险”。被高额回报诱惑的王女士,按照“李某”的要求,前往本地金店购买了共计4万5千元的黄金首饰,打包邮寄完成“注资”。
邮寄后,王女士多次询问投资进展,“李某”起初以“黄金正在核验入账”为由拖延,随后便不再回复消息,其社交账号也已将王女士拉黑。此时王女士才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连忙向甘泉县公安局报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甘泉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同时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坚决守护辖区群众财产安全。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转发反诈知识,共同构筑全民反诈“安全网”!(供稿:甘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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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