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合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公楼前气氛庄重。事故当事人秦女士的家属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郑重交到办案民警手中。锦旗上,“春风化雨促和谐 调解纠纷化干戈”十四个金色大字熠熠生辉。这质朴而有力的赞语,不仅承载着当事人的深深感激,更是对合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柔性调解高效化解道路矛盾纠纷的生动诠释。
事故迟报添挑战 柔性调解显担当
时间回溯至7月8日清晨7时许。坊镇和阳村附近,秦女士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与史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秦女士身体多处挫伤骨折。因特殊情况,双方在事故发生后数日才携带材料向合阳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正式报案。彼时,事故现场痕迹已模糊不清,证据固定面临困难,给事故责任认定与后续纠纷化解带来了显著挑战。
“阶梯调解”化干戈 法理情交融促和谐
面对复杂的局面,值班民警并未简单依赖责任认定书“一裁了之”,而是迅速启动中队精心构建的“阶梯式调解机制”,将矛盾化解端口前移:
耐心倾听,春风化郁结:办案民警高鹏首先化身“倾听者”,分别与秦女士、史某深入沟通,细致体察双方情绪波动,特别是伤者秦女士在身体康复与经济补偿方面的深切忧虑,耐心疏导其焦虑情绪。
法理交融,明晰责任线:在尽力还原事故事实的基础上,民警清晰阐释相关道路交通法规,客观分析双方责任边界。调解过程中,始终注重以“情”为纽带,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
聚焦方案,调解化干戈: 针对赔偿金额等核心分歧,民警提出务实可行的建议方案,并组织多轮耐心细致的协商。最终,在民警专业、细致的调解下,双方成功达成协议:史某承担相应责任,给予秦女士合理赔偿。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在调解室内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化干戈为玉帛”。
锦旗映民心 机制显成效
协议顺利达成后,秦女士家属满怀感激之情。“报案晚了,真怕事情说不清、解决难,”家属动情地表示,“多亏了高鹏同志不厌其烦地耐心调解,春风化雨般化解了我们的矛盾,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为表达由衷的谢意,家属定制了这面印有“春风化雨促和谐,调解纠纷化干戈”的锦旗送至中队。
机制化运行 打造调解“新样板”
“我们的调解机制绝非简单的‘和稀泥’,而是有一套规范严谨的流程。”中队指导员赵国栋介绍,该“阶梯式调解机制”分为三个核心环节:“情绪疏导—责任明晰—多元协商”。首先由办案民警或资深调解员介入,安抚当事人情绪,防止矛盾升级;随后结合现场证据、勘查笔录及相关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阐明责任划分依据;最后,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联合保险理赔专员等提供客观的赔偿参考方案,为双方协商搭建基础。
据了解,该交通事故调解机制自运行两年来,已累计成功化解各类事故纠纷500余宗,调解成功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平均处理时长缩短至1.5小时,较传统处理方式效率提升近60%。
“我们致力于通过机制化、规范化的调解,确保每一起纠纷都能在法理框架内、情理氛围中得到公正、高效的解决,既坚守法律底线,又传递人文关怀的温度。”合阳县交警中队负责人张超表示,交通管理大队下一步将继续优化细化机制流程,积极引入社区调解员、专业律师等多方力量参与,让“春风化雨”般的调解惠及更多群众,为营造合阳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持续注入新动能。(王 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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