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柞水县坚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颗粒物污染防治为核心,统筹推进扬尘治理、工业减排、车辆优化等重点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10、PM2.5浓度逐年下降,优良天数稳定保持在350天以上,优良天数和空气质量稳居全市前列,“蓝天常在、空气常新”成为县域生态底色,圆满完成“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
重拳整治扬尘污染,筑牢大气治理“第一道防线”。我县常态化督促惠达二期、柞水饭店棚户区改造等在建项目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要求,县环境局、交通局、住建局、交警大队等多部门联动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定期研判预警、精准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砂石生产销售企业,严管渣土运输车辆防超载、防抛洒,完成省道S313峡口至东坪段、火车站等道路硬化修复工程。争取环保专项资金购置清扫车、雾炮车等设备3辆,提升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有效解决城区及重点路段扬尘污染问题。
深化工业炉窑治理,推动工业废气“深度减排”。聚焦重点涉气企业,督促金正矿业、大西沟矿业、同兴轧钢3家企业完成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及省市平台联网。推动金正矿业、大西沟矿业实施烟气深度治理,改造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10mg/m³、35mg/m³、50mg/m³以内。完成陕西银矿、盘龙药业5台燃煤锅炉淘汰,推动工业生产绿色转型。
实施车辆优化工程,加快移动源“绿色升级”。明确公务用车优先采购国产新能源汽车政策,全县新增新能源公务用车10辆。引导矿山企业更换新能源车辆10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5辆,培育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快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圆满完成42辆市考淘汰任务,削减移动源尾气污染。
强化禁燃禁放管控,实现面源污染“有效管控”。建立全县散煤销售网点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联合多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依法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3家散煤销售网点。科学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范围,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与常态化执法巡查,从严管控燃放行为、减少燃放污染。同时狠抓秸秆禁烧工作,强化全域巡查管控与宣传劝导,多措并举有效遏制各类面源污染,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提升执法监测能力,筑牢环境监管“技术支撑”。构建全覆盖监测体系,累计完成柴油货车监测52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50台,加油站、喷漆房、餐饮油烟等监测90家次,均达标排放。建成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购置移动执法监测设备,提升环境监管精准性与高效性。在景区、矿区、园区等点位建设7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构建“县—镇(办)”两级监测网络,实现大气污染治理从“粗放式”向“精准化”转变。
柞水县将持续践行“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理念,巩固“十四五”蓝天保卫战成果,开拓“十五五”大气污染治理新局面,以更高标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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