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民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发信息、加微信售卖烟花爆竹”。近日,绥德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案,行政拘留一人。
1月28日,治安大队民警接到线索,随即开展侦查,锁定违法行为人折某某。1月30日中午11时许,折某某在绥德县一家属院内售卖烟花爆竹时被当场查获,当场在其车上、家属院柴炭房内查获其从“黑市”上购买的零散烟花爆竹10余件。
经审查,折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售卖广告,并将有意向的客户加微信详细介绍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和售价,对其通过网络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绥德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王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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