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寒的清晨,警车碾过蜿蜒泛白霜的村道,驶向构元镇开花村。此行的目的,是旬阳市法院棕溪法庭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共同化解一桩因“救灾砍树”引发的邻里纠纷案。
调解室里,综治办主任摊开记录本娓娓道来:“矛盾的双方,是村里的叶大姐和王大姐,她们曾是全村称羡的’姐妹花’,谁家有个急活儿,招呼一声,另一个准保放下手里的活计就赶去帮忙。2025年汛情期间,叶大姐为排险,情急之下,在未与王大姐商量的情况下,挥斧便将王大姐承包土地里的两颗拐枣树伐倒。王大姐闻讯赶来,面对只剩树桩的地面,又惊又怒。双方发生争执后,往日的热络冷了场,两人路上遇见都会绕着走,谁也不理谁。镇村调委会调解后,叶大姐给王大姐栽了两棵拐枣树,可等调解人员走后,叶大姐又把树拔掉,纠纷一直未得到实质性处理。”
调解并非凭空说和。调解前,法庭一行先到争议现场勘查。勘查中,法官俯下身,仔细查看树坑位置,与调解员一同用卷尺反复丈量叶大姐房屋到王大姐承包土地的实际距离,甚至模拟了抢险时设备通过的场景。最终,一组客观的数据被确认:两棵被叶大姐伐倒的拐枣树生长位置,虽在王大姐的地界内,但确实影响叶大姐排险作业。扎实的前期勘查,为接下来的调解奠定了无可辩驳的事实基础。

调解室内,气氛起初有些凝滞。法官的目光温和地落在紧攥着手、眉头深锁的王大姐身上,没有多余的寒暄,直接问道:“王大姐,您种这两颗拐枣树的地块,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这句话,像一把精准的钥匙。王大姐紧锁的眉头倏然一松,眼里骤然有了光,连日来的憋屈仿佛找到了依凭。“有!有证!”她连忙应声,手有些颤地从内层衣兜里,掏出一个用塑料袋仔细包好的红皮本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她指尖摩挲着封皮,郑重地递过去,仿佛递出的是一份沉甸甸的倚仗。法官接过,在众人注视下一项项核对,权属清晰,界址明确。他随即抬高声音,话语清晰有力地回荡在屋里:“大家都看见了,这块地的经营使用权,法律上明确属于王大姐。她在自己合法权属的土地上种植拐枣树,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一点,我们必须先明确。”
法律的定性与撑腰,让王大姐的背脊挺直了些,眼眶却微微泛红。她没有咄咄逼人,反而语气软了下来,转向法官,也像是对着叶大姐说:“法官同志,理是这个理。可她(叶大姐)当时也是为了排险。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树砍了,我真不是要她赔多少钱。只是……那是我从苗苗开始,一手浇灌了好几年的拐枣树啊,眼看都快能挂果了。要是她能帮我补栽上,我心里这个坎,也就过去了。”
这番话,情理交织,让一直低头不语的叶大姐猛地抬起了脸,面颊涨得通红,双手不自觉地反复绞着衣角。法官将这一切看在眼里,适时开口,语气缓而坚定:“叶大姐,您遇汛情主动排险,这份责任感,值得肯定。咱们农村,讲的就是这份心。但是,再急的事,也得讲个方法、有个分寸。树木是财产,涉及所有权。紧急情况下,提前沟通是情分,也是规矩;万一事先来不及,事后第一时间说明、道歉、商议补救,这是邻里相处的道理,也是法律倡导的解决方式。”
这番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释法说理,彻底触动了叶大姐。她不再沉默,抬起头,眼眶湿润,望向王大姐,声音因激动而有些发颤:“大妹子,是我错了!我光顾着着急,脑子一热,没想你的感受,更不懂这里头还有这么多法律道理。你别往心里去。我保证,就这几天,我一定托人找最好的拐枣树苗来,我亲自挖坑、栽土、浇水,一定把它栽活、养好!”

诚恳的道歉与踏实的承诺,瞬间融化了最后的冰霜。王大姐脸上终于漾开了笑容,她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叶大姐的胳膊:“哎呀,说这些!邻里邻居的,有你这句话就行。栽树不急,等开春暖和了再说!”两人的手,自然而然地握在了一起,继而相视一笑。这一刻,调解室里紧绷的空气仿佛被注入了一股暖流,爽朗的笑声重新响起。
一桩看似简单的砍树纠纷,背后交织着财产权、邻里情、紧急避险、法律认知等多重因素。棕溪法庭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主动前端介入,启动多元解纷“联动作业”,让司法裁判的刚性、人民调解的柔性、行政调解的弹性与乡土人情的暖性同频共振。法官走出法庭,踩进泥巴地,用乡音诠释法理,最终将一场潜在的对簿公堂,转化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与“睦邻实践课”。
这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将解纷的阵地从法庭延伸到田间地头、百姓家中,通过多方联动、情理法交融的先行调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它不仅修复了一段破裂的邻里关系,更在群众心中播下了法治、理性、互助的种子。(王梦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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