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促进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信用卡纠纷的源头实质化解,有效提升金融司法服务质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2月1日,清涧县人民法院牵头召开“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联席会议。县法院分管领导、立案庭、民事庭负责人,县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及辖区内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长安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代表共同参会。

会议对《关于试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工作意见》(陕高法〔2025〕65号)中的八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并且各参会单位围绕该制度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当前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的痛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
“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是法院针对特定金融纠纷案件,为金融机构提供的一种便捷核销依据,旨在提升金融不良债权处置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下一步,清涧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推动“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落地见效,为服务清涧经济健康稳定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高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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