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中共陕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理关于试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工作意见,11月27日,紫阳县人民法院和辖区金融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全面推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紫阳法院分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县域内各银行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紫阳法院领学了省高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中共陕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试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工作意见》。逐章逐条解读制度核心内容、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及工作要求,确保参会人员精准把握制度重点和实操要点。
参会各金融机构负责人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围绕制度推行展开深入交流研讨,充分肯定了紫阳法院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成效,一致认为该制度的推行将有效打通金融不良债权核销的“中梗阻”,对金融借款、信用卡纠纷的前端预防、源头化解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不仅能大幅缩短银行不良债权处置周期、降低处置成本、减轻运营负担,更能帮助金融机构盘活不良资产、优化资产结构,让金融机构得以轻装上阵,聚焦主责主业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更好地赋能县域实体经济发展。随后,紫阳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该项制度落实过程中的部门衔接机制、工作流程节点及具体职责分工,确保制度运行规范有序、落地见效。
此次“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全面推行,是是司法与金融协同攻坚的重要举措,未来将持续完善机制,让制度成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利器”,为县域防范金融风险和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下一步,紫阳法院将持续加强与辖区金融机构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及时收集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反馈,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县域金融生态稳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注入强劲司法动能。(黄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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