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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司法为民

山阳县检察院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重大工作部署,对表定标,进一步校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大局的措施和办法,为统筹推进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宗旨。定期组织干警进乡镇、学校、企业,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

主动作为,能动履职,着力构建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主动作为,能动履职,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制定出台服务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措施,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通过多种方式接受涉企相关法律政策的查询、控告、申诉,对涉企群众来信、来电等均件件进行回复,积极回应诉求。开展检察长接待日专项行动,对涉企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和办理,同时充分发挥远程视频接访功能,实现上下级互通,协同接待涉企来访群众。对涉企案件线索依法及时审查,严格按照法律的管辖规定、诉求性质和相应的法律程序分流、办理、释法说理。

以司法为民的态度,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根据“应救尽救”的原则,探索多元化救助,为未成年救助申请人申请“检爱计划”助学资金,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共同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确保各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及时纳入司法救助的范围。(张哲铭)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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