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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减肥咖啡”服用后胸闷头痛,可向卖家索赔吗?看紫阳案例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福建省的吴女士在抖音平台刷到减肥咖啡的广告一则,遂添加了卖家的微信,在微信中向紫阳县瓦庙镇的杨某转款购入咖啡数盒,总计3480元。待吴女士使用咖啡后,身体开始出现胸闷头痛等症状,便向杨女士询问,杨女士称这些是正常现象。后来吴女士就在网上搜索关于该款咖啡的信息,发现该咖啡中成分中含有违规添加成分,吴女士遂要求杨某退货款3480元并支付十倍赔偿,二人无法协商一致,吴女士遂诉至紫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调解

2025年7月,毛坝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案件相关方杨女士取得联系,通过沟通了解到,杨女士并非该产品的生产方,而仅是一名经销商,其销售的货品均由上游供货商直接发货。基于这一情况,杨女士认为自己不应为此次纠纷承担责任,责任应当由其上游的供货商承担。吴女士也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该咖啡是否含有违禁药品进行检测。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显示,该产品确含违规添加成分。

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核心分歧主要集中在赔偿金额及责任划分上。从妥善化解纠纷、减少双方诉累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基于这一判断,承办法官开始分别与双方沟通。一方面,针对吴女士,法官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指出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在通过微信这类社交平台进行购买货品时,应提高警惕,仔细核实对方身份及经营资质。而吴女士在此次购买该咖啡的过程中,未能做到上述核实,自身也有一定的责任。

另一方面,承办法官也与杨女士展开了深入沟通,明确告知其即便作为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也要履行相关义务,对于因产品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害,经销商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全部推给上游供货商。

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杨女士分期向吴女士退还货款及赔偿款共计16000元。

法官说法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减肥要坚持科学原则,面对网络上的各类“减肥产品”,消费者要擦亮双眼,认真辨别。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保持理性,选择正规平台和有售后保障的商家,切勿轻信夸大宣传,并注意核查生产厂家及成分说明。若遭遇消费纠纷,要及时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王姝婷)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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