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在西安市“全国文明村镇行”暨蓝田县“乡约讲堂”文明实践活动中,蓝田县人民检察院等六家单位被中共蓝田县委宣传部、中共蓝田县委文明办联合授予“蓝田好人共同体成员单位”。
近年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强化干警素质、深化队伍建设、促进检察文化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加强文化阵地的建设,完善职工书屋建设,征订50余种报刊杂志,购买文学、历史、哲学、保健、养生等各类书籍上万余册,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条件;发挥舆论工具的作用,通过局域网、蓝田检察门户网站、微博、电子显示屏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检察文化价值观,增强检察干警对“蓝检文化”的思想认同和行为认同;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筹划开展迎新年春联书写活动、新春联欢会、趣味运动会、主题读书沙龙、“蓝田好人”推荐等活动,为在全院范围内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载体。
下一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文明之力铸检察之魂,在守护公平正义的征程中厚植文明根基,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的精神动能,续写法治与文明交相辉映的时代新篇。(供稿:蓝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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