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民主法治

石泉县人民法院 :为文化遗产保护筑牢司法防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和利用,6月10日,石泉法院举行石泉县城关文化街区司法保护令发布仪式,强化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司法介入力度,以实际行动为文化遗产保护筑牢司法防线。

安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蔡英宏以及安康中院行政庭庭长张燕,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住建局、县文旅广电局、城关镇分管领导,老城社区居委会有关同志及县法院有关部门干警等参加发布仪式。发布仪式由石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晓安主持。

石泉县城关文化街区位于石泉县城关镇,始建于汉代,重建于明朝1369年,距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街区是石泉县地域文明的发祥地,人文风貌的特色区,汉江古码头的中转站,也是陕南保存最完好的明清古街,共有东&西城墙、关帝庙、古戏楼等3处省级文保单位,天主堂、老法庭2处历史建筑。如今,东西城门修复如旧,青石铺就的古街上商铺林立,矗立千年的禹王宫和江西会馆风韵犹存;窄长幽深的小巷、古色古香的城楼、飞檐翘角的马头墙和青砖黛瓦的四合院,焕发着昔日的容光,诉说着曾经的繁华与沧桑,使城关文化街区形成了古风依旧、特色鲜明的历史文化景区。2020年12月,石泉县城关文化街区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列入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司法保护令》明确提出:一、禁止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建筑、古井、石刻等实施拆除、损毁、占用、刻划、涂污等破坏活动,禁止擅自破坏、损毁文物及其保护设施;二、禁止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等;三、禁止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内街道、历史建筑等的传统名称,禁止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内其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文化价值的保护对象;四、禁止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民间传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侵害;五、禁止在历史文化街区内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或从事其他污染环境的活动,维护街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整洁美观的卫生秩序;六、禁止其他破坏历史文化街区的行为。如有违反本令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文脉绵延,熠熠重光;薪火相传,重任在肩。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要求。

此次司法保护令的发布,是石泉法院贯彻落实《安康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的创新实践。今后,石泉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引领作用,加强与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文化遗产保护网络,为守护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赵宇)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