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干警纪律意识,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培训围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配套制度展开系统解读。主讲人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及不正当接触交往等行为的界定标准,明确记录报告的主体、对象及程序要求,强调“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原则。针对重大事项填报中的常见问题,如区分正常履职与不当干预、补报漏报机制等,逐一进行实务指导,确保干警学懂弄通、执行到位。
培训还设置互动答疑环节,干警们就“分管领导指导办案的界限”“人大代表转交案件的处理”等实务难点展开热烈讨论,进一步厘清政策边界,强化责任意识。参训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既具理论深度又贴近工作实际,今后将以更高标准落实“三个规定”,坚决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三个规定”执行力度,通过常态督查、案例警示等方式巩固培训成果,以“零容忍”态度防范干预司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法治保障。(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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