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老年代步车遭遇“货不对板”且为“三无”产品,协商无果该如何维权?近日,平利法院依托人民法院“一张网”委托送达平台,高效化解一起跨河北省与平利县的网购纠纷,同时为群众科普维权知识。
2025年7月,平利县群众韦某在河北省某汽车销售店网购一辆老年代步四轮电动车,支付12800余元后,发现车辆与约定车型严重不符,且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系“三无”产品。
韦某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无果后,向平利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因被告身处异地且无法联系,承办法官启用“一张网”平台,委托河北当地法院完成法律文书送达。
被告收到文书后主动协商,承办法官结合《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科普法律知识:出卖人需按约定交付合格商品,“三无”产品不符合法律规定,商家已构成违约。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退还全部购车款,韦某返还车辆并撤诉。
【法官普法小贴士】网购时需确认商家资质和商品关键信息,保留订单、聊天记录等证据;遇“货不对板”“商家推诿”,可协商、投诉或起诉维权。(通讯员:熊盼盼)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