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以“五金”铸魂、打造“清风”岚检廉洁文化品牌为抓手,扎实推进机关廉政建设,擦亮检察队伍廉政底色,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走深走实。
坚持“思想铸廉”,夯实政治根基
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清廉机关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院党组研究制定《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通过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常态化廉政学习。开展“三会”小课堂,每月一讲,院领导带头,部门负责人、中层干部轮流上讲台,宣讲理论、业务知识和党纪党规。目前已开展12期,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坚持“文化育廉”,厚植廉洁土壤
注重以文培元、以文育廉,构建多元廉政文化阵地,持续深入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在机关走廊精心打造肩挑法治“金扁担”、手启公益“金钥匙”、足立民生“金口碑”、心系清廉“金品质”、身沐党性“金光辉”的“五金”岚检文化长廊,涵盖党纪党规、传统家风家训、廉政警句格言及廉洁自律规定等,让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廉洁文化的熏陶和浸润。同时在会议厅、办公室设置“廉洁书架”“廉政字画”“廉洁桌牌”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廉政意识,优化廉洁从检环境。工作经验《正德树人、防患未萌》被检察日报刊载。
坚持“活动兴廉”,强化警示教育
坚持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双向发力护航检察干警清廉有为。通过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强化正面引领作用,学习英模人物先进事迹,设置党员先锋岗,成立“全国模范检察官张树峰工作室”和“老胡”调解室,以模范检察官、老检察官帮带青年干警,打造高质办案团队,提升检察履职能力。用好反面典型案例,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前往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守好“关键节点”,在重要节假日前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防范廉政风险。
坚持“实践促廉”,推动融合发展
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落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以岗明责、以权定责,优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推动检察人员依法规范履职。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积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排查整治,狠抓“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在检察履职中强化廉洁纪律意识和行为规范。认真开展检务督察,将检察业务建设纳入督察内容,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坚决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保证检察监督质量的政治责任。
坚持“制度固廉”,筑牢思想防线
严格落实廉政约谈、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与提拔晋升和新招录人员、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按照“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工作理念,制定《司法瑕疵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试行)》《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坚决落实内部监督责任。在2024年县委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期间,针对公务车辆管理不严格、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对相关人员开展廉政约谈5人次。
三年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以品牌创建为载体,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先后被县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作风建设优秀单位”“清廉机关示范点”,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工作者”张树峰、“全市尚德安康好青年”李松等一批先进典型。(供稿:岚皋县检察院)
责编:张颖
编辑: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