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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法院:“老倌说事+法官说法”共解代际家暴纠纷

近日,旬阳市法院棕溪法庭利用“老倌说事+法官说法”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一起代际家庭暴力纠纷,一揽子解决了未成年人唐宁(化名)的监护权、抚养权、健康权纠纷。

2024年3月,关口镇某学校发现学生唐宁眼部、耳部存在严重外伤,经调查确认该伤情系其爷爷樊有(化名)长期实施家庭暴力所致。据了解,唐宁的父亲唐贵(化名)早年因不堪父亲的家庭暴力而离家,成年后在外地组建家庭生育唐宁,因务工原因不能亲自照料,遂将唐宁交由其父亲樊有照管。但樊有在照管唐宁期间,多次对唐宁实施家暴,学校和村委会多次干预未果后,向设立在关口镇关坪社区的棕溪法庭“天平驿站”寻求帮助。

棕溪法庭在接收材料后,立即启动“老倌说事+法官说法”机制,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平安法治办、妇联、学校、村委会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唐宁的权益保护问题。唐宁属于典型的失管未成年人,其父母既未尽到监护职责,也未完全履行抚养义务,若任由樊有继续实施家庭暴力,必将对唐宁身心健康和个人成长产生难以弥补的伤害。后经多部门联合发力,最终成功联系上在外务工的唐贵,并通知其和樊有一同前往镇综治中心,就唐宁的监护权、抚养权、健康权纠纷问题进行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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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联合“老倌”调解团队,通过“老倌讲道理+法官普法”双轨调解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唐贵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不承担法定抚养义务的行为,以及樊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行为进行深度普法教育。

在明确个体责任的同时,联动部门运用家庭系统排列疗法疏导三代人情感创伤,追溯樊有、唐贵父子情感纠葛,剖析双方长期矛盾的根源,引导二人正视过往问题,逐步修复亲情关系。同时法庭依法责令唐贵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最终达成“唐宁由唐贵监护抚养,由樊有继续照管,樊有立即停止家暴行为”的协议。为使协议得到有效执行,法庭指导相关部门向未成年人唐宁所在的村委会发出《监督监护令》,由村委会对樊有的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樊有承诺立即停止对唐宁实施暴力行为并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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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运用“老倌说事+法官说法”多元解纷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起坚实的司法保护屏障,彰显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断迸发的新活力。通过该机制的高效运行,案件在诉前实现矛盾纠纷一揽子化解,有效破解了农村留守儿童保护中存在的“发现难、干预迟、根治慢”三大难题,不仅实现了从个案化解到类案预防的治理效能跃升,更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综治中心”的基层治理前沿阵地作用,推动“枫桥经验”从局部“示范盆景”逐步发展为全域靓丽风景,为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供稿:旬阳市法院)

责编:张颖

编辑: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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