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政法改革,创新建立“党建+调解+公证”有效衔接机制,通过党建赋能、调解赋力、公证赋效,弥补了公证程序规则的法条空白,近两年全县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9.65%、协议履行率99.85%,释放了政法改革“1+1>2”的倍增效应,受到全国人大关注。
党建赋能,整合资源
业务整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党组集中领导、支部统筹调度,打破调解、公证行业壁垒,共同推动调解、公证(8项职能职责)的有效融合,实现调解的公益性和公证的专业性优势互补、互相促进的目标。
人员整合。充分发挥党建凝聚作用,吸收党员身份的公证员担任各级调解组织的特约调解员、聘请全县192个调解组织的骨干调解员担任公证联络员,将调解简便快捷的优势融入公证办理的全过程,将专业的公证服务引入纠纷调解的各方面。
信息整合。充分发挥党建的保障作用,以司法所片区党支部“五联”机制为依托,细化“党建+调解+公证”联动分类调处规则,搭建全县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司法所干部信息沟通平台,去年以来召开业务培训会16场次,联动沟通186次。
调解赋力,释放活力
证前研判矛盾主动调。日常公证接待来访咨询时,发现有矛盾或苗头的,主动及时介入,从法律法理、实务操作、办证经验等方面对矛盾进行综合评估,引导当事人进行证前调解35件。
证中发现矛盾现场调。公证办理过程中,针对涉及遗产继承、财产分割等公证事项,聚焦情绪对立强烈的当事人,讲亲情、讲法律,用耐心、细心解开心结,消除误解和分歧8件。
证后回访追踪矛盾巩固调。出具公证书后,每月对已办结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重点追踪协议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等事项,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妥善化解,年回访率达100%、群众满意率99.8%。
公证赋效,提升质效
家事服务源头防范纠纷。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老人赡养、遗产继承等家事矛盾纠纷,通过灵活运用协议公证、遗嘱公证等法律手段,成功化解家事纠纷212件,实现“家事”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遏制在先的目标。
证据保全过程管控纠纷。针对调解过程中与纠纷当事人权益有关、日后可能灭失、或者难以提取证据的,及时提取、固定,为化解纠纷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持,累计提供证据保全服务3件,有力地防范了矛盾纠纷升级。
赋强公证前端化解纠纷。针对8件不能当场履行协议的矛盾纠纷,公证机构对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具有给付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和解、调解协议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提升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减少群众诉讼和执行负担,避免调解协议“只开花不结果”,有力地提升了执法司法公信力。( 来源:陕西调解)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