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办案人员在通知被告李某应诉时,得知被告李某因受伤行动不便,当即决定前往被告家中,围在火炉旁进行了一场调解。
被告李某与原告某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原告将一车辆租给被告使用,双方就租赁的时间、价格等事宜均有明确约定。被告在使用车辆时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致租用车辆受损,被告在没有与原告办理交接手续的情形下,直接将车辆停放在原告公司门口。后原告多次联系被告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人员在得知被告受伤行动不便后,决定前往被告家送达。在被告家中,法官与被告围坐在火炉边交谈,一边了解被告的伤情,一边谈论着案情。炉火边,温暖的光晕轻轻洒落,驱散了冬日的严寒与被告心中的寒意。法官认真倾听被告讲述伤情,为其提供法律指引,被告则不时点头表示理解与认可,逐渐放下了内心的戒备,并主动询问法官的来意。在向被告送达相关材料时,法官耐心陈述着案情,被告当场同意由法院组织调解。法官认真了解被告的想法后,又通过电话多次与原告沟通,但双方之间仍存在分歧。
为进一步核实案件细节,法官通过视频方式组织双方沟通,引导双方寻找共同点,平衡利益得失,化解矛盾分歧。随着调解的深入,双方都有所触动,原本对立的情绪也有所缓和。最终双方就租赁费和赔偿款达成一致意见,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火炉边的调解,不仅是一场法律的讲堂,也是情理的触碰,办案法官用智慧和温暖为双方搭起了沟通的桥梁,最终双方握手言和,高效、满意解决了纷争,让当事人在寒冷的冬日里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通讯员:汉阴法院 阮仕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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