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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洛南检察院一案例入选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8月15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严格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标准,充分运用查阅、询问、咨询、勘验等手段,夯实证据基础,提升办案质量。本次入选省检察院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某镇政府设置简易垃圾填埋场破坏环境和耕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经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月19日向洛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某镇政府设置垃圾填埋场的行为违法;判令某镇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清理耕地中的生活垃圾。

案件审理过程中,案涉镇政府进行了整改,法院、检察院和生态环境部门对镇政府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生态环境部门经核查对整改情况出具验收报告,确认涉案地块现场无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残留,农作物长势良好。洛南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某镇政府设置涉案垃圾填埋场的行为违法。宣判后,各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乡镇政府未依法处置生活垃圾破坏耕地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从发现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到提起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理职责,联合环保部门合力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确认整改成效,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贾新彦)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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