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7月25日,汉滨区人民法院五里法庭联合五里镇矛盾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以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七旬老人赡养纠纷,儿子满心欢喜将母亲接回家,母亲也高兴极了。当事人特送来锦旗,对法官和我调解员的帮助表示感谢。
原告张某与老伴谢某共生育一子两女,小女谢某乙远嫁后与娘家再无联系,至今音信全无生死不明,儿子谢某甲与其大女谢某丙协商由谢某甲赡养本案原告张某,谢某丙赡养其父亲谢某,因二老人要求一起生活,遂原告张某与老伴谢某共同生活在谢某丙家中。后谢某去世,本案原告张某仍一直居住女儿谢某丙家中,由于张某患有老年痴呆,生活无法自理,谢某丙丈夫因务工发生意外瘫痪在床,谢某丙分身乏术,无力再继续照顾张某,遂与谢某甲商量让其将母亲接回家赡养照顾,二人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谢某丙向本院申请其母亲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为监护人,后将谢某甲诉至本院。
该庭在了解到事情的前因后果后遂联合五里镇矛盾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通过该中心的专职调解员与本院法官的释法明理,谢某甲与谢某丙达成协议同意将其母亲张某接回家赡养,让老人安享晚年。
法官寄语:孝行扬四海,爱意情更浓,敬老行善举,岁岁福满盈。孝敬老人是中华传统美德,是我们传统文化的精髓之一,我们应该秉承这一传统,为老人献上子女的关爱和温暖。父母养我们小,子女养他们老,乌鸦尚有反哺之心,更何况我们血浓于水的亲情。作为子女要及时行孝,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古语在自己身上出现,让自己抱憾余生。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为父母尽一份孝心,让双亲安享晚年。(张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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