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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巡河 守护河畅民安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切实提升黄河流域潼关段生态环境。在汛期到来之际,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亚锋带领公益诉讼干警会同县黄河河务局局长陈向新到黄河沿岸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

王亚锋检察长一行先后到三河口水利公园、黄渭分离工程、七里村护岸等黄河沿岸点位进行了巡查,现场查看了黄河潼关段水质及周边环境卫生情况,对河道周边水域环境、沿线河岸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及河道工程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河道乱建、乱占、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就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沟通、现场解决。

本次联合巡查是潼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深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制度的具体实践,切实发挥了协作机制作用和实效。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黄河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各项工作要求,为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黄河综合治理目标贡献检察力量。(张利)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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