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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法院:“强制执行”变“执前调解” 推进执源治理走深走实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礼泉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前再调解”的新模式,引导符合条件的案件在执前先一步和解,从而实现“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高效率”,在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避免被执行人信用受损,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5月15日,申请人车某某持礼泉法院生效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要求其前妻杨某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考虑到双方特殊的身份关系,礼泉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向申请人车某某要来了杨某某的联系电话,并与其进行了有效沟通。工作人员向杨某某释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分析了强制执行的影响后,杨某某表明自己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希望通过法院见证,当面履行。

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增加诉讼成本,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申请人车某某在现场等待,被申请人杨某某于半小时后持现金到达法院,双方在立案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履行了交付手续。杨某某出具了交款条,车某某出具了领款条,并撤回了对杨某某的执行申请,双方于执行前和解。

相较于强制执行,“执前调”能够引导当事人在执行前和解、自觉履行,更利于化解矛盾。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执前调”简化了办案程序,缩短了办案期限,能更快地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减轻诉累。对于被执行人而言,“执前调”避免了强制执行对其信誉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零”执行费用也可以减轻其履行压力。

今后,礼泉法院将继续深耕诉源治理,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执源治理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执前调”机制,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努力让“最后一公里”走得更快、更稳、更实。(张曼)

责编:朱刚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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