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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推动控告申诉检察能动履职 构建基层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新格局

摘要:新时代 “枫桥经验” 的核心要义是坚持和发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控告申诉检察作为检察机关直面群众、化解涉法涉诉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窗口,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立足检察职能,阐释新时代 “枫桥经验” 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内在逻辑,分析控申检察参与基层矛盾化解的现实困境,探索以“枫桥经验”为引领,推动控申检察从被动接访向主动治理、从单一处置向多元协同、从末端化解向源头防控转型的实践路径,着力构建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基层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新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基层、法治基层提供检察保障。

关键词:新时代“枫桥经验”、控告申诉检察、能动履职、矛盾多元化解、基层社会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赋予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浓厚的法治底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时代特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一、充分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创新发展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群众路线这一重要实践,体现了注重调解、司法为民、重在“治未病”等,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人民内部预防和化解的方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用于更好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充分发挥法律定分止争的作用,注重在法治轨道上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控告申诉检察的价值融通

新时代 “枫桥经验” 历经六十余年传承创新,形成了党建引领、人民主体、源头防控、多元共治的鲜明特质,为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根本遵循。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面对人民群众开展工作、接收控告申诉的专责部门,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涉法涉诉案件,在这里汇聚交融,形成“富矿”,是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参与基层治理的 “第一粒扣子” 和 “最后一道关口”。

(一)为民服务的初衷一致

“枫桥经验”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控告申诉检察以为民解难、为党分忧为政治责任,通过畅通诉求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化解急难愁盼,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二者价值内核高度统一。

(二)就地化解的目标导向一致

“枫桥经验” 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控申检察立足属地化解、前端化解、实质化解,推动涉法涉诉矛盾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与就地化解矛盾的治理目标高度契合。

(三)多元协同的治理路径一致

新时代 “枫桥经验” 强调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治理合力;控申检察必须打破部门壁垒,联动法院、公安、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社会力量等,构建联动调处机制,二者均摒弃 “单打独斗”,坚持多元共治。

(四)源头预防的治理逻辑一致

“枫桥经验” 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控申检察通过信访研判、类案监督、检察建议等方式,深挖矛盾背后的治理短板,推动从 “化解存量” 向 “遏制增量” 转变,实现源头治理。

四、以枫桥经验激活控申检察动能的对策

(一)树牢主动治理理念,推动从 “被动接访” 向 “靠前防控” 转变。

强化前端排查预警。常态化开展基层走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依托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矛盾风险台账,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坚守实质性化解导向。将 “案结事了人和” 作为核心标准,推动程序办结向实质化解、法理化解向情理化解延伸。

(二)健全源头防控机制,推动从 “末端处置” 向 “源头治理” 转变。

深化信访数据分析。定期梳理高频诉求、重点领域、典型问题,形成风险研判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强化溯源治理监督。针对执法司法、行业管理、基层治理中的薄弱环节,精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举一反三、系统整改。

做实风险稳控闭环。对重点人员、重点案件实行 “一案一专班、一事一方案”,压实属地责任和包保责任。

(三)构建多元协同体系,推动从 “单一履职” 向 “共治共享” 转变。

搭建跨部门联动平台。完善与信访、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的联合会商、联合调处、联合答复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融入基层治理网格。将控申职能嵌入乡镇(街道)、村(社区)治理网格,实现矛盾就近受理、快速分流、就地化解。

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吸纳律师、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乡贤等参与化解,构建 “检察 + 专业力量 + 基层组织” 模式。

(四)优化实质化解举措,推动从 “程序办结” 向 “心结化解” 转变。

深化公开听证。对疑难复杂、争议较大案件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息诉。

做实释法说理。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消除认知隔阂。

强化司法救助与综合帮扶。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开展 “救急解困”,联动民政、工会、妇联等开展多元帮扶,实现法理情统一。

(五)夯实基层基础保障,推动从 “能力短板” 向 “效能提升” 转变。

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群众工作、矛盾调处、法律监督、风险研判能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矛盾化解率、息诉罢访率、群众满意度等实绩导向。推进数字赋能控申,依托智慧检务平台实现诉求受理、分流办理、跟踪督办、回访评价全流程智能化。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是控告申诉检察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激活控告申诉检察动能、构建基层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新格局,关键在于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把源头治理抓在日常、把多元协同贯于全程、把实质化解作为根本。

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要持续以 “枫桥经验” 为引领,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理念现代化、机制系统化、履职能动化、服务精细化,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稳定夯实在基层,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作者: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李宗叶)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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