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诉源治理作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核心在于 “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 “窗口”,是化解涉法涉诉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关键阵地,其职能履行与诉源治理的价值目标高度契合。当前,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面临解纷模式单一、协同联动不足、源头防控薄弱、实质化解成效有待提升等现实困境。本文立足诉源治理核心理念,结合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定位,剖析多元解纷机制构建的理论基础与实践价值,梳理当前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进而从理念革新、机制完善、协同联动、数字赋能、保障强化等维度,探索构建适配诉源治理需求的控告申诉检察多元解纷机制,推动涉检矛盾纠纷从 “末端处置” 向 “源头防控” 转型,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 的治理目标,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诉源治理;控告申诉检察;多元解纷;矛盾化解;社会治理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加速,各类社会矛盾交织叠加,涉法涉诉信访、控告申诉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司法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传统 “重末端处置、轻源头预防” 的矛盾化解模式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需求。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 “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诉源治理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司法实践延伸,成为破解矛盾纠纷化解难题、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核心路径。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承担着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化解涉检矛盾纠纷的重要职责,是检察机关参与诉源治理的前沿关口。其核心职能不仅在于依法办理申诉案件、纠正司法瑕疵,更在于通过多元、高效、柔性的解纷方式,从源头减少矛盾激化、防范信访上行,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在诉源治理视域下,构建控告申诉检察多元解纷机制,既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能动司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涉检信访难题、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的关键举措。基于此,本文立足司法实践,对控告申诉检察多元解纷机制的构建与完善展开深入探索,以期为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思路。
一、诉源治理与控告申诉检察多元解纷的理论契合与实践价值
(一)核心内涵与理论契合性
诉源治理以 “预防为先、多元联动、实质化解、源头治理” 为核心,强调通过非诉讼与诉讼解纷方式的有效衔接,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从根本上减少诉讼增量、防范矛盾外溢。其本质是社会治理理念的革新,从 “被动应对” 转向 “主动预防”,从 “单一司法” 转向 “多元共治”。
控告申诉检察多元解纷机制,是指控申检察部门立足自身职能,融合法律监督、群众工作、矛盾化解等职责,整合检察内部资源与外部社会力量,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调对接、司法救助、释法说理、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化解涉检矛盾纠纷的工作体系。二者在价值目标、工作理念、实践路径上高度契合:一方面,价值目标一致,均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公平正义为核心,追求社会关系的修复与和谐;另一方面,工作理念相通,均秉持 “抓前端、治未病” 的预防理念,摒弃单纯依靠司法裁判的刚性解纷模式,注重柔性化解、多元协同;此外,实践路径互补,诉源治理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供宏观治理框架与方向指引,控告申诉检察多元解纷则为诉源治理提供司法支撑与实践载体,推动诉源治理在检察环节落地见效。
(二)构建多元解纷机制的实践价值
破解涉检矛盾化解困境,提升司法效能传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多以案件办理、程序终结为核心,解纷方式较为单一,对矛盾背后的民生诉求、情感心结关注不足,易出现 “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 的问题。构建多元解纷机制,能够整合多种解纷资源,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矛盾纠纷采取差异化化解方式,有效提升矛盾化解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减少重复申诉、越级信访,节约司法资源与社会成本。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控告申诉案件当事人多为权益受损、诉求难以实现的群体,多元解纷机制注重法理情相融合,通过柔性化解、精准救助、上门服务等方式,既解决当事人的 “法结”,又化解其 “心结”,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司法更具温度,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与满意度。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诉源治理落地控申检察部门通过多元解纷机制,主动对接基层治理网格,参与矛盾排查、风险预警、源头防控,将检察职能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同时,通过办理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司法办案全过程,发现办案漏洞与治理短板,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整改,实现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的效果,推动检察职能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多元解纷机制并非弱化法律监督职能,而是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通过公开听证、第三方参与等方式,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对确有错误的司法案件依法监督纠正,对合法正确的司法决定通过释法说理争取群众理解,既维护司法公正,又防范无理缠诉闹访,实现保障群众诉求与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机统一。
二、诉源治理视域下控告申诉检察多元解纷实践困境
(一)解纷理念滞后,源头防控意识薄弱
部分控申检察人员仍秉持传统办案思维,将工作重心局限于案件的程序办理与书面答复,缺乏 “诉源治理”“能动司法” 理念,重 “末端处置”、轻 “源头预防”,重 “程序了结”、轻 “实质化解”。对矛盾纠纷的潜在风险预判不足,未能主动深入基层开展矛盾排查,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治理短板、监管漏洞缺乏敏感性,源头防控、前端化解的主动性与前瞻性不足,导致部分矛盾从小隐患演变为大纠纷。
(二)解纷模式单一,多元协同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检察内部协同不足,控申部门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业务部门缺乏常态化联动机制,案件线索移送、风险信息共享、矛盾联合化解等工作衔接不畅,出现 “控申单打独斗、业务部门配合不足” 的局面,难以形成化解合力;另一方面,外部协同联动碎片化,控申部门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等主体的协作多为临时性、松散型,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的联动平台,诉调对接、检律协作、社会帮扶等机制运行不畅,社会力量参与解纷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三)解纷方式刚性有余,柔性化解成效不足
当前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仍以刚性的法律审查、程序办理为主,柔性解纷方式运用不充分、不规范。公开听证适用范围有限,多集中于重大疑难案件,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便民化听证模式推广不足;释法说理流于形式,多为法律条文的简单阐释,未结合当事人实际诉求开展针对性说理;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社会帮扶等配套措施衔接不紧密,对因案致贫、情感对立等深层次问题化解乏力,难以实现矛盾的彻底化解。
(四)数字赋能不足,智能化治理水平偏低
部分基层检察机关数字化建设滞后,未建立涉检矛盾纠纷大数据排查、预警、化解平台,矛盾信息收集、分流、处置仍依赖人工操作,效率低下;对群众诉求数据、申诉案件数据的分析研判不足,无法精准识别矛盾纠纷高发领域、潜在风险点,源头防控缺乏数据支撑;线上诉求受理、远程化解、智能答复等功能不完善,未能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在提升解纷效能中的作用。
(五)队伍专业能力不足,适配性人才短缺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兼具法律专业性与群众工作复杂性,要求检察人员既精通法律业务,又擅长群众沟通、矛盾调解。但当前部分控申检察人员群众工作能力、柔性化解能力不足,缺乏对心理学、社会学、调解技巧等知识的掌握,难以应对复杂多样的涉检矛盾纠纷;同时,专职调解人员、听证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制约了多元解纷机制的高效运行。
三、诉源治理视域下控告申诉检察多元解纷机制构建路径
(一)革新治理理念,树立源头防控与能动解纷思维
强化诉源治理理念引领摒弃 “重办案、轻化解” 的传统思维,将诉源治理理念贯穿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过程,树立 “预防为先、化解为主、监督为辅、和谐为要” 的工作理念,明确控申部门不仅是司法办案部门,更是矛盾化解、社会治理部门。将矛盾实质性化解、息诉罢访率、群众满意度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引导检察人员主动靠前、主动作为,从 “被动接访” 转向 “主动排查”,从 “程序办结” 转向 “实质化解”。
践行能动司法,前移化解关口主动对接基层治理网格,建立常态化矛盾排查机制,联合社区、村委会、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定期开展涉检矛盾纠纷排查走访,重点排查征地拆迁、邻里纠纷、刑事案件衍生矛盾等易发多发领域,建立风险台账,提前介入引导,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强化办案前端防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同步开展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申诉、信访的案件,提前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从源头减少申诉案件增量。
(二)完善内部协同机制,构建检察一体化解纷格局
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搭建检察内部协同化解平台,明确控申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与协作流程,建立 “控申牵头、业务配合、全员参与” 的一体化工作模式。控申部门负责受理诉求、分流案件、跟踪督办、矛盾化解;各业务部门负责落实首办责任,对涉及其业务的申诉、控告案件,主动参与化解,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建立风险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联合听证、联合化解机制,形成办案与化解同步、监督与维稳并重的工作格局。
落实领导包案与首办责任机制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申诉案件、重复信访案件,实行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包案化解,包案领导全程参与案件办理、释法说理、矛盾化解,推动案件实质性解决。细化首办责任制,明确首办人员对案件的受理、办理、答复、化解全程负责,做到 “谁受理、谁负责,谁办理、谁化解”,杜绝推诿扯皮、程序空转。
(三)健全外部协同体系,打造多元共治解纷平台
深化检调对接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组织的协作,建立常态化检调对接平台,明确对接范围、流程与责任。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适合调解的涉检矛盾,委托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依法作出终结审查、不抗诉等决定,推动矛盾快速化解。选聘行业专家、乡贤、律师等组成专职调解队伍,入驻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调解服务。
强化检律协作与第三方参与机制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引入值班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参与调解等服务,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听证员库,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基层干部等第三方力量,对疑难复杂申诉案件全面开展公开听证,通过第三方中立评议,增强化解工作的公信力与说服力。
构建多部门联合帮扶机制联合民政、教育、人社、卫健、妇联等部门,建立 “司法救助 + 社会帮扶” 一体化机制,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同步提供低保申请、就业帮扶、医疗救助、子女就学、心理疏导等综合帮扶,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四)创新柔性解纷方式,提升矛盾实质化解成效
优化公开听证机制扩大公开听证适用范围,将简易申诉案件、重复信访案件、邻里纠纷等全部纳入听证范畴,推广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现场听证等便民模式,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群众,开展上门听证,减少群众诉累。规范听证流程,注重听证实效,听证前充分准备,听证中耐心听取诉求,听证后强化释法说理,确保听证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群众认可。
精细化开展释法说理改变单一化、程式化的释法说理模式,针对不同案件、不同当事人的诉求特点,制定个性化释法说理方案。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人情事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法律适用、办案依据,耐心解答群众疑问,消除群众误解。同时,将释法说理贯穿受理、办理、答复全过程,做到 “办案必说理、化解必说理”,既讲法理,又讲情理,实现 “法结” 与 “心结” 同步化解。
完善司法救助与心理疏导机制拓宽司法救助线索发现渠道,建立控申部门与业务部门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实现 “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细化救助标准,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救助效率。同时,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情绪激动、心理创伤严重的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缓解对立情绪,修复心理创伤,助力矛盾纠纷柔性化解。
(五)强化数字赋能,构建智能化治理体系
搭建涉检矛盾纠纷数字化治理平台依托数字检察建设,整合 12309 检察服务平台、信访系统、案件办理系统等数据资源,搭建集诉求受理、风险排查、分流处置、跟踪督办、数据分析、预警防控于一体的数字化解纷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诉求受理一体化,群众可通过线上渠道提交诉求、查询进度、评价结果,提升诉求办理便捷度。
运用大数据开展风险预警与源头防控通过大数据分析,对申诉案件、信访诉求的类型、数量、高发领域、发展趋势进行精准研判,识别矛盾纠纷风险点与治理短板,形成分析报告,为检察决策、源头防控提供数据支撑。建立矛盾风险智能预警模型,对高风险案件、重复信访人员自动预警,提前介入化解,防范矛盾激化上行。
推进线上化解与智能服务开发远程听证、线上调解、视频接访等功能,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异地化解、高效化解。运用智能问答、语音答复等技术,为群众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提升解纷效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多元解纷人才支撑
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加强控申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法律业务、群众工作、调解技巧、心理学、舆情应对等专题培训,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矛盾化解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定期组织业务交流、案例研讨,学习先进解纷经验,打造一支懂法律、懂群众、懂治理的复合型控申检察队伍。
建强专业解纷人才库建立涵盖律师、听证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行业专家等在内的专业人才库,完善人才选聘、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与工作规范,为多元解纷机制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定期组织人才培训,提升专业解纷能力,形成检察主导、社会参与、专业支撑的解纷人才队伍。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必然趋势,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化解涉检矛盾的前沿阵地,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是其践行司法为民、能动履职的核心任务。当前,控告申诉检察多元解纷工作仍面临理念、机制、能力等多方面困境,亟需以诉源治理理念为引领,革新工作思维,完善内外协同机制,创新解纷方式,强化数字赋能与人才支撑,推动涉检矛盾纠纷从 “末端处置” 向 “源头防控”、从 “单一解纷” 向 “多元共治” 转型。
在今后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应持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改革,不断优化多元解纷机制,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以高效能的矛盾化解、高水平的法律监督,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 的治理目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作者: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李宗叶)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